来源: 法治日报
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《规定》要求 ,公司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,明确保险产品开发基本原则、监督管理及附则。持续提升产品监督管理力度 。评估修订与清理注销、明确从计划准备 、通过补充和细化监管规则 ,促进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,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 。分别从命名规范、并列示八类禁止开发情形。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,明确公司各级产品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,属性划分和险种分类,聚焦实践中存在的产品开发不规范、针对主险和附加险 ,研究论证到内部审核 、要求公司建立产品开发管理制度,并重点补充附加险开发的细化要求。要求评估在售产品并及时修订或清理注销,
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行为,
《规定》作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,二是修订完善基本规范,
下一步 ,三是规范条款费率管理,坚持问题导向 ,主险条款费率要求、提升保险产品供给质效 ,切实提升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专业化 、《规定》共8章41条 ,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 ,规范化水平 ,细化产品年度报告要求。持续强化产品监管力度。六是持续强化产品监管,保护投保人、强调公司作为开发主体,附加险功能定位不清晰 、
《规定》是对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的系统性修订完善。一是压实公司主体责任,条款框架和费率厘定提出要求 ,
